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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对于日照市区莒州路西首与昭阳路交汇处的宏德·幸福里小区的居民们来说,是个喜庆的日子,他们办了七年的房产证,这天终于办妥了!
“谢谢省、市有关部门给我们解决了这个多年大问题。”居民手捧红彤彤的不动产权证书,掩饰不住满脸的喜悦。
原来,这片小区是宏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集住宅、商业配套为一体的综合生活区,共有7栋住宅楼。2014年,开发商将土地抵押给工商银行,在银行出具同意对外销售的证明后,开发商办理了预售并对外销售。2016年5月,第一栋住宅楼交付居民。可是,由于开发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没能严格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导致一直未通过竣工验收。后来企业又因债务导致无力偿还抵押贷款被法院查封。
2019年3月,企业经法院批准进入破产重整,2021年9月法院批准进入破产清算。因房屋未能完成综合验收备案,土地抵押又一直未能解除,导致购房人无法申请办理个人产权证,成为众业主的心头病。业主们多次通过拨打政务热线、群访、集访等方式反映自己的办证诉求,但抵押权人一直不出具同意办证的证明,导致问题久拖难解。成为政府和业主双方皆头疼的问题。
七年来,市、区两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都一直把化解这个问题作为重要工作,探索解决之道。2021年,日照市将该小区纳入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处置范围,采用安全鉴定的方式取代竣工验收备案,规划部门出具符合规划条件的方式,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市税务局联合研判,由破产管理人代为申请办理开发商的不动产权证书。
7月25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13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山东省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指导政策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23〕105号),为这一问题的最终解决提供了指导和依据,日照市抓住机遇,迅速行动,组织各部门集体会商研判后,认为该项目符合指导政策范围,税务部门直接依据购房合同和交款凭证的价格计征契税;法院表示将开发商代收的个人契税和办证费用,纳入优先债权;破产管理人一次性将所有符合办证条件的房屋向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申请;不动产登记部门按照抵押范围不及于合法出售房屋及占用范围土地内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意见,为购房人办理不动产权证;购房业主在缴纳契税后,无需破产管理人配合提交申请,不动产交易部门便可直接予以办证。
8月2日上午,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拿到破产管理人提交的办证申请后,采用开发商一次性提交办证申请的方式,将办证的主动权交到了购房人手中,当天上午就为三名购房人办理了不动产证书,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愿办尽办”。(谢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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